本文目录
以156项工程为核心的工业基本建设
中国大规模工业化的起步,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其标志就是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以“156项”建设为中心的经济建设。它是中国工业化的基石与里程碑。
1953-1957年,新中国实施了第一个五年计划。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奠定工业化初步基础的重要时期。在遭受全球绝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封锁、禁运的环境下,新中国通过等价交换的外贸方式,接受了苏联和东欧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援助。建设了以“156项”为核心的近千个工业项目,使中国以能源、机械、原材料为主要内容的重工业在现代化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以“156项”为核心、以900余个大中型项目(限额以上项目)为重点的工业建设,使中国大地上史无前例地形成了独立自主的工业体系雏形。从1950年第一个项目开始建设,到1969年“156项”实际实施的150项全部建成,历时19年。其中建设的高潮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至1957年底,“156项工程”中有一半以上的项目已按期全部建成或部分建成投产,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新增的工业生产能力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以钢铁工业为例,仅1956年新增加的炼钢能力就达142.2万吨,远远超过了旧中国的炼钢能力(最高年产量为1943年的92.37万吨)。发展速度也超过了历史上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国钢产量从1952年的135万吨提高到1957年的535万吨,只花了5年时间;而美国钢产量从1880年的127万吨提高到1892年的501万吨花了12年时间;英国由1880年的131万吨提高到1903年的511万吨,经过了23年时间;法国从1897年的134万吨提高到1923年的530万吨,则经过了26年的时间。这就是说,“一五”期间,我国钢铁工业5年所走过的路程相当于美国12年、英国23年、法国26年所走过的路程。工业生产能力的巨大增长,为我国工业进一步高速度发展创造了物质基础。“156项”重点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的近千个工业建设项目,也初步改变了旧中国工业布局不合理的状况,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旧中国工业设施的70%集中在沿海一带,有限的内地工业也主要集中在少数大城市。占全国土地面积1/3的大西北,1949年工业产值仅占全国的2%弱,近百年来始终没有工业基点。微弱的工业过于集中于东部沿海一隅,不仅不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于国家的经济安全也极为不利。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第一个五个计划期间,中国政府把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和其他限额以上项目中的相当大的一部分摆在了工业基础相对薄弱的内地。考虑到资源等因素,将钢铁企业、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化工企业等,选在矿产资源丰富及能源供应充足的中西部地区;将机械加工企业,布局在原材料生产基地附近。在投入施工的150个项目中,其中民用企业106个,除50个布置在东北地区外,其余绝大多数布在中西部地区,即中部地区29个,西部地区21个;44个国防企业,除部分造船厂摆在海边外,布置在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有35个。150个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96.1亿元,其中东北占实际投资额的44.3%,其余资金大部分都投到了中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占32.9%;西部地区占20%。106项民用企业在西部地区建设的21个项目中,能源项目有:铜川王石凹立井、西安热电站、乌鲁木齐热电站、酃县热电站、兰州热电站、成都热电站、重庆电站、个旧电站;有色金属项目有:云南锡业公司、白银有色金属公司、东川矿务局、会泽铅锌矿;石油化工企业有:兰州炼油厂、兰州合成橡胶厂、兰州氮肥厂;机械制造企业有:兰州石油机械厂、兰州炼油化工机械厂、西安高压电瓷厂、西安开关整流器厂、西安绝缘材料厂、西安电力电窗容器厂等。由于每一个重点建设项目还需要安排配套项目,因此,“一五”时期对西部地区形成第一次大规模投资,极大地改变了西部地区的落后面貌,促进了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156项”等重点建设项目也为中国工程设计、技术、施工人员和产业工人的成长创造了条件。
“156项”重点项目的建设过程经历了苏联援助和自主建设两个阶段。整个50年代属第一个阶段,工程是在苏联专家指导下建设的。1960年7月16日,苏联政府突然照会中国政府,决定自1960年7月28日到9月1日撤走全部在华苏联专家,单方面撕毁了对华援助合同。这使“156项”进入自主建设阶段。截至1960年底,“156项”已建成133项,还有17项正在建设中。我国人民发扬“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精神,攻克了建设过程中碰到的一个个技术难题,成功地完成了剩余项目的建设工作。
“156项”建成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企业为中国工业化作出了巨大贡献。其所生产的能源、原材料、机械设备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全国各地;其所培养的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成了一批又一批新工业基地的种子和骨干,他们使中国工业的星星之火逐渐形成燎原之势。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为了集中财力、物力扩大工业规模,这些企业将全部利润上缴国家,固定资产折旧率很低、更新很慢,当它们把相当于国家投资十几倍、数十倍的利润上缴国家的同时,却没有权利与能力更新改造自己,以至迅速地衰老了。特别是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下,对经济体制认识上的僵化,使我国于1956年、1965年和20世纪70年代多次与改革机遇失之交臂。以至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些五、六十年代建立起来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面临考验,需要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充满活力的机制。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些企业成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面对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其中大部分经过改制、重组、转产、调整结构等艰难跋涉而重新崛起。
随着工业化建设的进展,至“一五”时期结束的1957年,我国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明显反映在产业结构与社会劳动者的行业构成。
1、“一五”计划,是指我国从1953年到1957年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它是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由周恩来、陈云同志主持制定的。
2、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要求,“一五”计划所确定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15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由694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建立对农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以建立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
三大改造从建国起就有想法,在1955年夏基本完成。
一五计划重点是为了发展重工业。
三大改造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国家工业化的要求。
一五计划实施期间,朝鲜战争的爆发加剧了东北亚的紧张局势。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依然没有放弃颠覆大陆的企图,中国周边的战争威胁并未消失。因此如何快速发展经济、巩固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成为执政者最为关心的问题。
三大改造期间,1952年下半年至1956年,新中国仅仅用了4年时间,就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我国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从此,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一五计划和三大改造是过渡时期的两个主要任务,是有根本区别的,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一五计划是三大改造的物质基础,三大改造是一五计划的必要条件。
可以说三大改造是当时党中央建设社会主义中国的一个必经之路,过渡时期总路线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三大改造确立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进行一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基础。由于三大改造和一五计划几乎是同时进行的,所以它们也是相互促进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一个五年计划
百度百科——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